导语: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福安市下白石镇里凡村土地案时,竟然向村委调取原告王秀英是否为村民小组长的相关材料,以及十八岁以上村民的名单,这一举动直接打脸中国由选举产生的官员,暴露了法官枉法裁判的真相。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一份调取证据通知书直接打脸中国由选举产生的官员 

这是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调取证据通知书,主要内容是向我村委调查王秀英(我)是否为里凡自然村村民小组长,及其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我为村民小组长的相关材料,和我村村民小组现有村民户数情况,及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名单。

霞浦县人民法院向我村委调取我的身份证明目很明显,因为他们知道村民小组选举只通过举手表决,或投票,没有保留任何证据,·我村提交不出18岁以上村民推选我当组长的相关材料,我就不能为村民代理我村案件,政府抢劫,法官枉法裁判就不用受追究了。

就这份通知,我交代一下基本情况,再说说这份通知真正该调取谁的证据。

我是福建省福安市下白石镇里凡村村民,福安政府非法抢劫我村土地给勾结对象,再通过勾结对象以银行贷款10多亿本息不还宣布破产后,政府从中掠夺、侵占我村近400亩的土地。其掠夺手段荒谬绝伦。有一地重复颁证的,有宗地图随意转移张冠李戴的。福安政府将我村土地违法颁发300多亩土地使用证外,还剩一百多亩,我村要求登记颁证,福安国土资源局拒绝为我村颁证,我村提起诉讼。由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理。庭审期间,我村申请庭审直播,法院称设备坏了。质证是重点环节,是人民法院查明案情事实的依据,而庭审法官却没有组织一一质证,质证环节只质证一半。法官在法庭上没有调查询问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背法律的话题,庭审法官唯一要调查的是原告(本人)的代理身份。而本人的身份证明庭前庭后都已经向法庭提交。以下是本人的代理身份证明:


  • 1、我村土地被政府颁证与勾结对象,5年后才告知我村村民,我村全村人委托我作为该案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 2、村委出示的证明。


这是全村家家户户签名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这是每次走法律程序时村委出示的证明1 。

该案开始时,经我村全体村民的委托,我作为我村的代理人,因当时土地被政府抢劫,村民多方找政府得不到说法,有的反被政府勾结对象雇黑社会打压,我村变得一盘散沙,没人愿意当村小组组长。当我接受村民代理该案的时候,村委和我村村民一并要求我把村管理起来,就由村民推荐,村委提名,我当上里凡村民小组组长。之后,我再征得我村三个小组成员的同意,又推选了三个小组的组长,因我村有史以来都是三个小组长,一个总组长,以前称队长。从此我村恢复正常的村务活动。此后,村民就笃定要我当我村的组长,直到现在。我村土地案,每次起诉期间,村委就开一份我是村民小组组长的证明提交给法院。

法院的判决书也都载明我是里凡自然村村民小组组,如下:

如果按霞浦法院给我村委的《调取证据通知书》的内容,以上法院的判决都没有调取我本人的“相关材料”这些判决是不是无效呢?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我这个村民小组总组长是全村人推选的,也是村委提名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治、自理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我们上百年来按传统的方式推选组长,就是每到换届选举的那年正月,原村民小组长就把自己组的村民召集一起开会决定选举新组长,然后报给村委。作为一个自治自理的村委会,连按村民意愿推选小组长的权利都没有吗?选举方式都得向法院报备吗?法院对村委出示的证据都表示质疑,要多次调取证据证实,有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办案,请问霞浦县人民法院的院长吴杰,福安政府在英岐村的33.248亩土地中,又塞了一宗16.308亩作假的证到这宗地上,你却认定为被告颁发的49.556亩地的颁证是合法的,你就是这样认真负责、用心良苦吗?作为法院不去审理案件本身的问题,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查权益受害人的代理人。村委出示的证明你不采纳,何不亲自到我村调查查明?

霞浦法院调取证据的依据的《行政诉讼法》40条,该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该规定和法院调查我这个村民组长是怎么产生的有关系吗?村民组长由村民推选或村委提名,村委的出示的身份证明不就已经证明这点了吗?

法院要求村委出示我村18岁以上的村民名单,就是为了证明我是不是由18岁以上选民选举产生,请问霞浦县人民法院的院长,能不能公布你当选院长的相关材料?如果你是人大代表选举的,哪些人大代表是不是由18岁以上的公民推选的,请你一并附上人民推选代表的名单。还有,照霞浦法院的通知内容,村民主任、镇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是不是更要由18岁以上的公民选举产生,那么,村民主任、镇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是不是更该公开人民推选你们当“长”的有关材料,及十八岁以上公民选举你们的名单呢?否则霞浦法院以法律的名义警告你们这些“长”是不合法的。还有国家主席也一样在霞浦法院规定的范围。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吗?

霞浦法院:是不是抢劫百姓财产的“长”们不用公布自己身份的由来方便抢劫,而维护自身权益的百姓就算身份摆在那边也不许维权呢?

先说这些,等霞浦法院的判决下来后,我再公布我村土地被抢劫,审理该案的法官是怎么扮演掠夺工具,弄虚作假、枉法裁判,让法律蒙羞的。

作者|王秀英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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