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同志自任现职以来,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罔顾正义,在履行职务中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等问题,导致法院系统司法腐败严重、枉法裁判多、山头主义浓厚,其所作所为实质是在撼动和破坏保障政权稳定的法律制度基础,为此,我们强烈建议罢免其院长职务。

一、司法腐败问题严重。

司法腐败是一个危害社会公平正义的恶劣现象,严重损害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和对公正裁判的期望。打开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满屏皆是对江苏司法腐败的泣血控诉。如泰兴市黑社会头目吴云带领数十名刑满释放人员,持刀抢夺被司法查封的船舶,却仅被泰兴法院判以寻衅滋事罪,轻判一年零四个月。泰兴法院原院长杨旭波与其徒弟梅岭(现任院长)串通一气,为泰兴法院制造的八大冤案提供保护,助纣为虐,掠夺退役军人程军数千万财产;盐城市体育局原局长杨玉成受贿案中被屈打成招的“行贿人”陈德实对刘文胜、王玉、许连等刑讯逼供、剪辑同步录像、伪造批文、笔录等违法行为的控告;北京女投资家宋威对无锡警方违法办案、法院枉法裁判的控告;盐城千亿虚拟货币“Plus-Token”案中的违法、枉法问题被全国众多法律人实名控告;东台李文松对盐城中院专委王彦借案索贿、滥用职权的控告;检察院起诉两个罪名建议量刑7年,法院审理去掉一个罪名后却重判10年的无锡梁亮案,引发了人们对公检法“报复性”执法的猜测;因“黑监狱”引发的无锡622案当事人丁红芬对滨湖法院、无锡中院枉法裁判的控告;邵兵亲友对省高院、镇江中院在审理邵兵受贿案中限制旁听、无视辩护人数项申请,恣意剥夺当事人诉讼权益的控诉,等等。面对老百姓连篇累牍的控告、举报,该院长不作调查核实,袒护那些以案谋权、以案谋钱的司法腐败分子,使得他们更加猖狂、更加为所欲为的滥用公权,其实质是司法权力对法律的凌辱。

二、对枉法裁判视而不见的渎职行为令人担忧的。

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保障,法官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行使裁判权。然而,在该院长的领导下,一些枉法裁判得到了纵容和包庇,严重违背了法官的职业操守。该院长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对已产生的冤假错案不闻不问、不查不纠,属典型的不作为;对蒙冤群众的检举、控告,对下以维稳之名,欺骗打压,对上以虚假材料汇报成果,属典型的乱作为。面对众多冤假错案受害人的泣血控诉,他们从上到下装聋作哑,视而不见,该同志作为省高院一把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属严重的渎职行为。对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他们不是依法作出无罪判决,而是完全偏离事实真相,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无赖式狡辩作出有罪判决,严重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如江苏农垦张华军在被司法腐败分子量身定制出“自家拿钱行贿自己”冤案后,他从未间断网络曝光、举报、控告阜宁法院李士胜、盐城中院方朝军等司法腐败分子刑讯逼供、证据造假、枉法裁判等罪恶行径,曾数次书面向夏道虎举报控告相关人员的司法腐败行为,也曾九次书面要求省高院释案说法,面对如此严重,且根本不需要任何法律知识凭良知即可判断真假的冤案,作为院长本应亲自过问,并确保正义得以伸张。然而,夏道虎同志却出于维护小圈子、小团体利益需要,对上下级法院司法腐败分子之间利用职权相互背书的恶劣行径视而不见,没有采取必要的行动,硬生生把案件当事人从无辜百姓逼成维权公民,使得司法失去了应有的权威。

三、官僚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普遍存在。

司法系统应该是公正、透明和高效的,但在江苏各级法院却出现了门槛过高、程序冗长、办事效率低下等官僚主义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他们只注重表面形象、只维护表面繁荣、只维护本机关形象,不关心群众死活,已经沦为金钱与权力的打手。无论是诉讼服务大厅,还是办公场所,都存在过渡安检行为,这是把人民群众当成敌人了还是坏事做多了不敢面对人民群众?对待登门办事或上访群众,作风粗暴,以权压法;对当事人阅卷故意刁难,不仅限制阅卷范围,还不允许当事人复制卷宗,等等。

四、涉嫌包庇下属和用人不当。

权力滥用和人事任命的不当行为,容易导致不称职的人上位,并削弱法院整体素质和能力。如盐城中院方朝军等在审理张华军“受贿”案中,明知当事人无罪、明知证人林书亮对案件是否成立具有关键作用,而且在张华军数次书面申请拘传证人出庭质证的情况下,拒不允许证人出庭;滨海法院许连在审理陈德实“行贿”案中,冒充检察官询问证人、伪造讯问笔录,等等。这些枉法分子的共同特点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无罪证据不调查不采信,严重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准则。而省高院则是山头主义严重,对群众冷暖莫不关心,对遭遇不公群众的控告举报等,要么敷衍了事,要么杳无音信,要么以“不属于本院管辖”予以回避,把被司法腐败分子迫害的人民群众打入控告申诉的死循环怪圈,这些都是其用人不当的结果。

五、冤假错案频发,纠错寥寥无几。

司法机关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全封闭系统,司法腐败分子坚信自己是系统内的同伙,无论如何作恶,他们都不用担心自己被清算,所以,借案谋私、以案谋权成为腐败的重要手段,他们用合法的外衣作掩护,制造了众多“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的冤假错案。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无罪率为5.2‱,相较于2020年、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6.8‱、8.4‱、5.7‱、8.0‱,2021年的无罪判决率再创新低。统计数据中,还包含自诉案件,如果仅统计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更低,而仅凭口供定罪的职务类犯罪无罪案件更是寥寥无几。与我国同属大陆法系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无罪判决率一般在5%左右,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无罪判决率通常达20%,我国香港地区的无罪判决率更是高达45%,差距分别是100倍、400倍和900倍。作为省高院院长,夏道虎同志对冤假错案的严重程度应该心知肚明,那么,请问夏道虎同志自2018年1月担任院长6年来,其启动院长发现程序几次?在其主导下纠正冤假错案几起?冤假错案频发,却拒不纠错是其领导能力不足、不敢担当作为的表现。江苏作为经济强省,同时也成为了冤假错案大省,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应该罢免夏道虎同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他的领导不力、司法腐败问题、对枉法裁判视而不见的渎职行为、官僚作风、包庇下属和用人不当,都给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希望省人大常委会能够依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对该提议进行审议,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以确保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和正义的实现。

附件:参与建议人员签名表(汇总中)

建议人:张华军、程军等

联系电话:15705108029

二O二四年元月一日

编辑|程军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好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信jinrizhiyi@g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