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安滥用寻衅滋事罪打压访民,法治何在?
近日,江苏南通海门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位因为维权而遭到公安机关打击报复的访民朱培娟,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她的丈夫许健,为了救出妻子,聘请律师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结果也被以同样的罪名刑事拘留。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质疑,公安机关的滥用职权,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
据了解,朱培娟的维权之路始于2019年8月6日,当天,海门区复兴新村发生了一起管道液化气爆炸事件,造成了朱培娟赡养照顾的叔叔朱中云烧伤死亡,及另外两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朱中云的遗体至今还在殡仪馆。朱培娟认为,这起事件是由于物业公司和供气公司的管理不善和安全隐患导致的,公安机关没有公正处理,没有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合理的赔偿和道歉。因此,她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多次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要求查明真相,追究责任,维护正义。
然而,朱培娟的维权行为却遭到了海门区公安局的打击报复。2021年10月10日,她乘车去北京维权途经河北沧州时,遭到南通市海门区公安民警严建斌、信访局人员严忠带领的几个不明身份人员的拦截,并强制拖上一辆商务车中押回。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朱培娟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暴力侵害,导致她严重受伤。车辆回到海门后,朱培娟向海门区公安局报了警。后经海门区和南通市两级公安委托了司法鉴定,鉴定的结果是她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海门区公安分局开始还是比较重视,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刑事立案了,但又以违背基本常识的“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了该刑事案件。朱培娟当然不服,向海门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及向南通市检察院复议。最后南通市检察院告知她走刑事自诉程序。朱培娟对检察院这种如同法盲一样的答复当然不服,只能就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涉嫌的徇私枉法行为,向公安部、国家监察委等机关进行了投诉举报。
2023年12月25日下午16点30分左右,朱培娟在河北省廊坊市的出租房睡觉,被南通海门公安局截访人员以“网上通缉犯”之名,骗取辖区廊坊文安县滩里派出所民警撬开房间锁,强行将正在休息的朱培娟绑架回南通海门的,然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这一措施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并不适用于指定监视居住,而且朱培娟有固定的住所,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更重要的是,朱培娟的家属没有在24小时内收到通知,这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严重侵犯。
朱培娟的丈夫许健,为了救出妻子,聘请律师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结果也被以同样的罪名刑事拘留。许健的行为完全是合法合理的,他没有任何寻衅滋事的行为,而是在依法维护自己和妻子的合法权益。海门区公安局对他的刑事拘留,无疑是对他的打击报复,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对正义的嘲弄。
“寻衅滋事罪”一而再被升级、被扩大、被发展,已经成为了被举报人手中利器,也让中国人的基本人权几乎荡然无存。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和领导,应该高度重视这一事件,对海门区公安局的滥用职权,严肃查处,给朱培娟和许健一个公正的说法,还他们一个自由的身体,还社会一个清明的天空。法治是国家的根本,公正是法治的灵魂,我们期待着法治的光芒,照亮我们的未来。
作者|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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