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王小刚案:公安、检察、法院被质疑涉嫌违法处理
2024年5月21日,咸阳讯——近期,咸阳市渭城区公检法机关因一起备受关注的正当防卫案件在公众中声誉受损。尽管这些机关一再唱高调强调自己在学法用法方面的努力和成就,但王小刚案件的处理情况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和不满。
被冤狱的精神患者王小刚
王小刚在西咸新区公安分局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遭遇刑讯逼供,被迫在老虎凳上坐了五天。公安机关将“9.28故意伤害案”拆分为两个独立案件,涉嫌包庇罪犯马建军。检察机关和法院在案件处理中被指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包括非法取证、剥夺王小刚辩护权和会见权、强行让没有受审能力的植物人王小刚出庭等。
对西咸新区公安分局的质疑:
刑警大队长姜军,联系电话:18909260077
监控视频公示:为何不公开王小刚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监控视频,以证实其是否遭遇刑讯逼供?
精神病鉴定:为何拒绝为王小刚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
伤情鉴定:为何不重新鉴定王英强的伤情?
尸检报告:为何在未经王小刚家属同意并且王小刚有很大争议的情况下,将马永奎尸体交给马家埋葬?
主要凶手马建军:为何未及时抓捕马建军,并声称其投案自首?
律师会见权:为何暴力对待王小刚律师,并偷走其7000元财物还不提供监控视频自证清白?
对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的质疑:
检察长尚锋,联系电话:13991031306
办案检察官白宇峰,联系电话:13891094988
12309检务接待中心主任焦守教,联系电话:17791028261
侦查机关伪造:为何将案件侦查机关伪造为咸阳市检察院?
案件分拆:为何将“9.28故意伤害案”拆分为王小刚故意伤害案?
逮捕措施:为何对王小刚采取逮捕措施,而未对主犯马建军及时批准逮捕?
刑讯逼供掩盖:为何拒绝提供王小刚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监控视频?
重新鉴定:为何不同意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和伤情鉴定?
强制措施:为何在王小刚变成植物人后,仍拒绝变更强制措施?
庭审违法:为何在王小刚无受审能力情况下,强推庭审,不中止审理并拒绝纠正非法占坑辩护行为?
对咸阳市渭城区法院的质疑:
院长王旭辉,联系电话:19916260037
刑庭副院长许海波,联系电话:17319520666
刑庭审判长刘岩,联系电话:029-33731352,18992018926
刑庭法官王敏,联系电话:18602981991,029-33731353
无罪释放:为何不立即释放无罪的王小刚?
辩护权剥夺:为何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介入,并且在有辩护人王小琴的情况下违法安排占坑律师剥夺王小刚辩护权?
重新开庭:为何不重新开庭并并案审理?
拒收起诉状:为何拒收王英强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法律责任:为何不依法追究马建军法律责任?
案卷调取:为何一直拒绝王英强代理人王小琴调取马建军故意伤害案的案卷?
防卫行为认定:为何不认可王小刚的正当防卫行为?
违法指挥:为何违法指挥渭城区看守所不让合法律师会见王小刚?
涉嫌充当马建军保护伞的违法官员
王小刚家属表示,将不断上访,直至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希望通过公众的关注,推动渭城区公检法纠正办案过程中的种种违法行为,还王小刚一个清白,并将真凶马建军绳之以法。
作者|陈晖
编辑|钱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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