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司法局成打压律师黑手,权大于法再现
2024年6月20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于凯收到青岛司法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指控其“炒作案件”。这一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质疑,许多人认为这是司法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打压敢于发声的律师的又一例证。
事件源于2023年8月2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的于兆燕律师、张文鹏律师和于凯律师共同提交了一份“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在这份建议中,他们详细列举了朱玉珍被控寻衅滋事案、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案、“上访妈妈”唐慧及其哥哥唐世科被控寻衅滋事案等典型案例,指出寻衅滋事罪在实践中被滥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青岛司法局却认为这些律师是在“炒作案件”,并以此为由,对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和于凯律师进行行政处罚。这一举动引发了舆论的广泛批评。许多人认为,青岛司法局的做法不仅严重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更是对言论自由的粗暴打压。
值得注意的是,于凯律师因坚持公开举报青岛司法局的马仔、原青岛律协会长张金海,已经成为青岛司法局的眼中钉、肉中刺。在一个官官相护、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体制当中,像于凯这样敢于揭露黑暗、坚持正义的律师,必然会遭到打压和报复。
如今的青岛司法局在邓焕礼的领导下犹如一个黑榜组织,随意对律师进行打击报复。在收到处罚通知书前,司法局已经采取措施,在于凯律师证年检的过程中拒绝盖章认可,进行打压。
律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当他们行使自己的职责,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和批评时,却遭到了行政机关的打压。这不仅是对律师个人的迫害,更是对整个法律职业群体的威胁。
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及于凯律师已要求对此次行政处罚进行听证。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公众表示,他们将密切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并呼吁司法机关尊重法律,停止对律师的迫害行为。
在一个法治社会,权力必须受到制约,法律应当得到尊重。青岛司法局的此次行动,无疑是权大于法的典型表现。我们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回归法治轨道,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作者|程军
编辑|钱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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