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来自山东济宁政府的通知在社交平台上曝光,显示该地政府在中共三中全会前夕加大对维权人员的管控力度。此举旨在确保会议期间的所谓安全,但引发了广泛的批评和担忧。这份通知要求各镇街和县维稳安保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排查、评估并劝返滞留在北京及周边的“重点人员”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求高度重视,针对历年有风险的人员和非访事件进行全面评估,逐人评估风险,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要求迅速行动,坚决劝返。对于评估有风险且无正当理由滞留的人员,需在7月9日前劝返并带至属地进行稳控;因务工、求医等原因滞留的人员,则需在7月12日前带回稳控,并采取“一人一策”的方式。

三、强调“属地管理”和“管业务必须管稳定”的原则,要求全面加强对本地本系统重点人员的稳控。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或应急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对照附件填报在京、环京滞留人员名单,并于7月6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县维稳安保指挥部。

这一系列措施显然是在为三中全会的召开“保驾护航”,但其强硬手段和对维权人员的严厉控制引发了诸多质疑。

首先,此举明显违背了法治原则和基本人权。对维权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甚至要求劝返稳控,实际上是在限制公民的基本自由。这种大规模的维稳措施,既无视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缺乏透明度和法治精神。政府应当保障公民合法的表达和维权权利,而不是以“稳控”为名进行打压。

其次,这种做法很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和不安。政府通过强制手段来控制维权人员,只会加剧社会矛盾,激化对立情绪。面对维权人员的正当诉求,政府应采取积极对话、协商解决的方式,而非简单粗暴的压制。

此外,通知中强调的“属地管理”和“管业务必须管稳定”原则,实际上是将责任层层下推,增加基层工作压力。基层工作人员在执行这些严厉措施时,既面临巨大的压力,也可能引发更多矛盾和冲突。

总之,山东济宁政府的这一通知,无论是从法治、人权还是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都难以令人接受。政府应当反思其维稳策略,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采用更加人性化、法治化的方式来处理维权问题,真正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作者|朱辉
编辑|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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