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德,河南省知名民营企业家及民革党成员,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及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以罚金40万元。

图为:遭受酷刑的杨金德

杨金德的案件始于2010年,当时他因民事纠纷上访维权。同年,他被刑拘,并于2011年7月开庭审理。此次审理涉及23名被告,最终均被重判。杨金德在审理期间遭受酷刑,引发广泛关注。

杨金德的刑期将持续至2028年9月26日。这一案件不仅在河南省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对民营企业家法律保护及司法公正的讨论。

图为:时任奥奔董事长的杨金德

杨金德,1968年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市,曾是南阳市“奥奔”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他不仅是成功的民营企业家,还曾担任南阳市政协委员和政法系统廉政监督员。

2010年,杨金德因与当地某商户的民事纠纷败诉,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导致其公司账户被法院强制划扣部分资金。此后,杨金德组织员工赴法院抗议,并在冲突中导致多名员工被拘留。为了进一步维权,杨金德带领员工赴北京上访,但最终被控多项罪名。

在审理过程中,杨金德及其辩护律师多次提到他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包括睡眠剥夺、吊挂、鞭打等手段。尽管杨金德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证据质疑,但法院最终维持了对其的重判。

杨金德的案件不仅揭示了民营企业家在法律维权过程中的艰难处境,也引发了社会对刑讯逼供和司法公正的广泛讨论。这一案件的影响力远超河南省,成为全国范围内关注的焦点。

整理、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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