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访制度的矛盾与不公在于,它将民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当作威胁,以国家机器之力进行打压和阻拦。在全国各地,地方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遏制访民进京上访,反映出信访制度的严重矛盾以及其实施过程中的弊端。

霍邱县近期发布的通报文件,再次显露了地方政府在信访问题上的压制手段。根据该文件,因三名访民成功抵达北京并在国家信访局登记,相关责任单位被全县通报批评。文件意在强调地方政府在维稳过程中的“失职失责”,然而,这一做法实质上却是对访民正当权益的践踏,突显出制度设计上的深刻缺陷。

这种现象并非孤例,而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信访制度下,本应作为民众表达诉求和解决纠纷的平台,却被地方政府视作需要严防的“隐患”。为了避免访民上访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截访成为普遍手段。地方政府通常通过暴力手段或其他手段限制访民出行,甚至对他们进行监控和骚扰,导致一系列人权问题。

这一现象的背后,实际上反映了中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对人权的漠视和对权力的滥用。地方政府不是通过解决访民的问题来减少上访,而是通过截访和压制来制造表面上的“和谐”。这种做法不仅严重损害了访民的合法权益,也使得信访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成为了政绩工程的牺牲品。

访民的诉求往往是地方治理中深层次问题的反映,例如土地征收、环境污染、司法不公等。然而,地方政府却不愿或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反而选择将其压制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

中国的信访制度亟待改革,必须从根本上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当成为民众权利的保护者,而不是压制者。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的法治社会,让信访制度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而非制造更多不公的工具。中共当局需要正视这一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访民的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不再受到侵犯。

作者|程军
编辑|钱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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