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桑文英的养老金纠纷已经持续了整整五年。自2019年9月起,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突然停止向她发放养老金和独生子女费,并至今没有恢复发放。这一事件不仅严重影响了桑文英的生活,也暴露了地方政府在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中的严重违法和不作为行为。

桑文英的合法权益被剥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老年人应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福利应当得到保障,任何单位不得克扣、拖欠或挪用。然而,桑文英的案例恰恰是对这一法律的公然违反。

桑文英在2009年顺利退休,并从当年9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10年来,她的养老金和独生子女补贴按时发放,直至2019年。这年9月,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突然以“未按时进行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为由,停止发放她的所有养老待遇。然而,桑文英表示,在2019年4月至8月期间,她因服刑原因无法进行资格认证。这一不可抗力因素显然不应成为剥夺她养老金的正当理由。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违法行为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不仅未提供合理解释,还以“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要求桑文英退还19362.54元,声称这是她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的养老金。桑文英对此强烈反对,指出自己在服刑期间并未领取任何养老金,这一说法完全是凭空捏造。

这一不当行为的背后,折射出地方养老保险经办处在行政管理中的混乱和不负责任。即使是犯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的规定,其人格和合法财产也应受到保护。然而,桑文英的合法财产却被养老保险经办处非法剥夺。

层层推诿和信访无果

桑文英在五年内多次向陕西省信访局和西安市信访局举报,希望追回被非法剥夺的养老金。然而,她的信访之路充满艰辛和挫折。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一方面未能依法查清事实,另一方面则不断推卸责任,拒绝给予正当的答复。

信访机构的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成为桑文英维权路上的最大障碍。例如,陕西省信访局在处理桑文英案件时,不仅没有要求养老保险经办处补发停发的养老金,反而让该机构继续处理案件,导致桑文英的养老金至今未能恢复。这样的处理方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让桑文英陷入了一个无尽的循环。

退休职工维权之路:从信访到上访

桑文英的维权路早在2003年便已开始。当时,她所在的西安市信力石棉制品总厂领导多次违法向职工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桑文英多次上访要求退还这些违法收费。然而,尽管部分职工在2003年和2005年成功退回了一部分费用,但大部分款项至今未被退还。她的住房补贴被克扣,住房资格也被剥夺,甚至至今仍无房居住。

2017年,桑文英再次因企业领导乱收费问题向信访局提出诉求,但不仅未得到合理处理,反而遭到西安市信访局官员的打压。她被非法逮捕并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六个月。这一判决不仅没有解决她的维权问题,反而让她失去了更多的权益。

2023年10月,桑文英刑满释放后,发现她的养老金从2019年9月起已被停发四年。多次的信访和上访并未为她带来任何改变,她的养老金依然被非法扣留。无奈之下,桑文英不得不再次上访,甚至多次前往北京寻求中央政府的介入。

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桑文英的遭遇不仅是个别事件,而是中国地方政府在处理公民权益问题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和陕西省信访局对桑文英的案件处理方式,反映出地方政府在面临职工维权时的冷漠和不作为。

从停发养老金到信访推诿,从非法判刑到维权无果,桑文英的遭遇揭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在执行法律时的随意性和不负责任。政府机构本应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桑文英的案件中,它们却成为了剥夺公民权利的工具。

呼吁社会正义与制度改革

桑文英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在中国,类似的退休职工权益被侵犯的案件屡见不鲜,尤其在地方政府层面,职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腐败、权力滥用和不作为已经深深侵蚀了这些本应服务于人民的机构。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违法行为不仅让桑文英的晚年生活陷入困境,也让我们看到了地方政府在处理社会问题时的冷漠与不负责任。我们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彻查此事,确保桑文英的养老金能够尽快恢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结语

桑文英的维权之路漫长且艰难,她的遭遇暴露了中国地方政府在处理公民权益问题时的严重缺陷。养老金是老年人应有的基本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非法剥夺。在这个案例中,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桑文英的个人利益,也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希望国家和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桑文英的遭遇,让每一个退休职工都能真正享受到他们应得的养老保障。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和相关部门必须立即纠正这一错误,还桑文英应有的公正与尊严。

作者|蒋淮鸿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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