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磁县公安局民警姜云霄在李信故意伤害案中的违法操作,再次揭示了司法系统中深层次的腐败和滥权现象。案件涉及伪造证据、违法鉴定等问题,但至今无人对此承担责任。如此严重的司法不公,难道真要在一片沉默中被掩盖吗?

伪造证据、虚假鉴定成为判罪依据

2017年7月23日,李信在村中与三名陌生人发生冲突。事后,其中一名叫赵丁飞的年轻人声称李信持砖头砸伤了他的头部。然而,赵丁飞头部伤口的形状、愈合方式等明显显示为锐器伤,而非钝器所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磁县公安局却在事发16天后,委托河北盛唐司法鉴定中心对伤情进行鉴定。

河北盛唐司法鉴定中心并非公安系统的法定鉴定机构,而是一家民办机构,没有任何权威性和资质处理此类刑事案件鉴定。这一严重违反规定的委托,直接导致赵丁飞的伤情被虚假鉴定为轻伤二级。然而,赵丁飞伤口的长度仅为6.5厘米,远低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所规定的8厘米轻伤标准。如此明显的错误,竟然成为判定李信“故意伤害”的关键证据。

不仅如此,事发后公安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启动鉴定程序,甚至在案发多日后,才从事发地点的菜地里“找到”所谓的作案工具——一块红砖。这样明显违背常理和科学的证据,法院却视而不见,荒唐地纳入了定罪依据。

侦查程序中的非法操作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和《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的24小时内必须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前往合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然而,磁县公安局不仅延迟了15天才启动鉴定程序,还违规选择了民办机构。更令人震惊的是,赵丁飞的伤口从照片上来看,缝合极其整齐,甚至比刀割伤口还要规则,这种不合理的伤情却被“鉴定”为钝器伤。

磁县公安局民警姜云霄和刘峰甚至通过造假证据,将“凶器砖头”作为定案依据。然而,这块砖头在事发16天后才“突然出现”,且提取现场的描述极不可信。难道这些办案人员能穿越时空,将已不复存在的“证据”拿到法庭?

法院的枉法裁判

磁县法院不仅未对这些伪造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反而以此为依据判定李信“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审判长张培娥在判决书中忽略了案件中多个关键事实,甚至没有写明赵丁飞的真实身份和证据链的疑点。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李信上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后,审判长王建民竟未开庭审理,仅凭一纸裁定书,便维持了原判。

权力滥用的背后,谁来问责?

姜云霄作为执法者,利用职权随意操控案件,枉顾法治精神,肆意制造冤案。而法院的枉法判决则进一步将这场司法闹剧推向高潮。如此明显的违法操作和权力滥用,难道不该有人追责?为什么至今无人对此案负责?司法腐败的阴影笼罩下,谁来为李信伸张正义?

这一案件不仅仅是李信个人的冤屈,更揭示了当前司法系统中广泛存在的腐败与滥权问题。如果执法者可以随意操控证据、伪造鉴定,法治社会的根基何在?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对所有涉案人员追究法律责任,还李信以公道,也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结语:

磁县公安局姜云霄违法操作、枉法裁判的背后,折射出司法系统的深刻危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亟待重建,我们不能允许这样的案件继续发生。如果司法腐败得不到彻底清算,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位李信。

作者|滦凤翔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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