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违法安装信号屏蔽器,律师健康受损,警方不作为引发法律争议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违法安装信号屏蔽器,导致多名律师出现健康问题,事件已升级为法律争议。2024年10月13日,杨建国等9名律师集体报警,要求追究洛阳中院及其负责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但警方的应对却令人质疑。
事件源于洛阳中院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在法庭和律师休息区大量安装信号屏蔽器,密度之高致使律师们在庭审过程中频频出现头疼、心脏不适等症状。这一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涉嫌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然而,当9名律师拨打110报警后,洛阳中院拒绝警方入内取证,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龙门派出所更是拒绝立案,甚至不愿出具受案回执。这种执法不作为的态度引发律师们强烈不满,认为洛阳警方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不作为。
律师们指出,信号屏蔽器的安装不仅侵犯了律师的通信权利,而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根据相关技术资料,屏蔽器密集安装在律师头顶,违反了规定的安装间隔,导致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不断承受电磁辐射的伤害。电磁辐射对心脏、神经系统等多方面都有损害,可能诱发严重疾病。事实上,多名律师已经出现明显不适,一名女律师更是因头痛不堪,当庭痛哭,声称再也不愿去洛阳中院办案。
此外,早在2024年9月,因关闭非法安装的信号屏蔽器,曾武律师及其助理姬太曾被洛阳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日,律师界对此处罚提出了强烈抗议,认为法院和警方的行为不仅不符比例原则,还涉嫌滥用职权。律师们明确表示,将继续向上级部门控告和投诉,直至问题解决。
洛阳警方的持续不作为无疑加剧了公众对司法和执法系统的质疑。司法机关本应是维护法律尊严的象征,然而洛阳中院和警方的双重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辩护律师的合法权利,也令公众对法律公正的信心进一步动摇。
随着事件的发酵,律师们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洛阳中院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向河南省公安厅和纪委反映警方不作为的问题,呼吁更高层级的司法公正介入此案。
洛阳中院信号屏蔽器事件,不仅揭露了司法机关滥用权力的黑幕,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执法公正的深刻反思。
作者|冯斌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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