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横幅标语最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标语上赫然写着:“依法打击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闫村镇党委政府宣”。这样的措辞令人震惊,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质疑:群体性上访这一法律框架内的维权手段,何时成了黑恶势力的代名词?

闫村镇政府的标语不仅显示了其对待维权行为的敌视态度,还反映出地方政府在维稳问题上的失控和错乱。众所周知,群体性上访是中国社会中民众面对不公时的最后救济渠道。然而,闫村镇政府却通过将上访者贴上“黑恶势力”的标签,试图通过制造恐惧来镇压合理的维权行动。这一做法不仅毫无法律依据,更是严重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地方政府维稳政策的初衷,本应是保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解决民众的实际诉求。可现如今,维稳在一些地方俨然成了维护官员权力和私利的工具。闫村镇的标语不过是冰山一角,在中国的许多地方,维权者长期以来遭受压制,他们的正当诉求被视为“闹事”,被地方政府粗暴地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的帽子。这种对待维权的手法,已经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彻底逃避问题的暴力手段。

通过这条标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地方治理的恶性循环:问题未得到解决,民众的声音被压制,而社会的不满情绪则不断积累。如此下去,这种维稳手段只会加剧社会矛盾,最终引发更严重的冲突。闫村镇政府应当意识到,维权者不是“黑恶势力”,而是受害者。他们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为自己争取公正,而不是被污名化和打压。

闫村镇的这条标语,是对民众诉求的公然蔑视,也揭示了地方政府对待问题的短视与冷漠。在一个讲求法治与公平的社会里,地方政府应该做的是倾听民意,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高压手段制造恐惧,进一步加剧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

作者|朱辉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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