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于凯因提出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竟被青岛市司法局以“恶意炒作案件”为由停止执业一年,同时律所被停业整顿六个月,甚至遭党支部以莫须有的理由非法党员除名。这场“权力打击”,充分暴露了司法机关的滥权本质及对言论自由的敌视。

提立法建议成“犯罪”?司法机关滥权令人震惊。

2023年,于凯代表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他指出,“寻衅滋事罪”表述模糊,导致司法滥用严重,不仅破坏法治权威,还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他建议将该罪名废除,并将相关行为纳入其他明确的法律条款。

图为:于凯律师

然而,青岛市司法局却以此立法建议中引用的三个案例为由,认定于凯“恶意炒作案件”,对其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于凯痛斥这一处罚毫无法律依据,称其为“对律师正当执业权的野蛮剥夺”。更荒唐的是,律所因此遭停业整顿,全所律师的劳动权也一并被剥夺。

于凯指出,提出立法建议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更是法律从业者的职业责任。青岛市司法局对立法建议进行处罚,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对宪法和立法法的公开蔑视。

听证会成“表演”,处罚决定早已内定。

在处罚程序上,青岛市司法局同样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于凯提供的证据显示,2024年7月2日的听证会充满敷衍和歧视:

•旁听权被剥夺:司法局将听证席位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人员,导致于凯的支持者无席位旁听。

•关键材料隐匿:听证会中,司法局拒绝向于凯提供完整证据材料,仅在反复要求下勉强提供部分文件。

•程序草率:听证会结束两天后,处罚决定仓促作出,而律师协会的处分决定甚至在同一天“同步”出台,明显是早已内定结果。

这一系列操作暴露出司法局“走过场”的真实面目,更加深了公众对执法机关公平性的质疑。

非法党员除名,打击报复赤裸裸。

在行政处罚之外,于凯还遭到党支部非法党员除名。党支部声称其“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但于凯提供的证据显示,这些指控完全不成立:

•党费已缴纳:同事代为缴纳的党费记录清晰,党支部却选择无视事实。

•无通知参与组织生活:党支部在长达一年多时间内从未通知于凯参与组织活动,却将责任归咎于他。

更令人愤慨的是,党支部除名会议的通知仅提前一小时通过短信发出,程序仓促、缺乏正当性。于凯直指,这一行为是党内个别干部滥用权力,对实名举报者的赤裸裸打击报复。

司法系统内外“双标”鲜明,权力傲慢尽显。

除打击于凯之外,青岛和济南的部分律师行贿案件则被轻描淡写地处理。多名涉嫌行贿的律师名单已公开,但相关部门仅对其作出轻微行政处罚,甚至没有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于凯因提交合法立法建议,却遭到严厉的职业和政治打击。

于凯质问:“司法机关对行贿者网开一面,却对依法履职者穷追猛打,这难道不是对法律公平和正义的最大嘲弄?”

沈春耀能否直面司法滥权?

面对这场对公民权利和法律公正的践踏,于凯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呼吁人大作为最高立法机关,调查青岛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滥用职权的事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他在信中写道:“司法机关的权力不应成为打击异己的工具,全国人大若对此保持沉默,将失去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公信力。”

于凯还提出三点具体诉求:

1. 撤销对其违法处罚及党员除名决定,恢复其政治名誉;

2. 对青岛市司法局和山东省司法厅执法人员滥权行为进行彻查并追责;

3. 废除律师行业“黑名单”制度,保障律师的独立执业权。

结语:

于凯事件的背后,是司法机关滥权打击异见者的缩影,更是“寻衅滋事罪”这一法律条款被广泛滥用的真实写照。沈春耀及全国人大如何回应,不仅关乎于凯个人的命运,更将成为中国法律公正和权力制衡能否实现的一次重大考验。

作者|李青、邱生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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