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所长张明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我是陕西省咸阳市九二八故意伤害案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王小刚的父亲王英强,也是本案的受害人。

我儿王小刚因正当防卫一审被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冤判十年,真凶马建军故意杀人罪仅判四年,于2024年5月31日秘密判决。

二审期间,我的家人及律师曾向咸阳市中院法官樊志强申请取保候审,遭拒绝。邵律师多次到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会见王小刚也被看守所刁难不让会见。

2024年7月19日,王小刚因突然大出血被送医,当日的病历显示,其无明显诱因反酸、腹痛2月,意识模糊2天。2月间偶有便血,狱医间断予口服胃药治疗。近1周腹痛、腹胀较显著,血尿伴大便带血,未重视及治疗,昨日患者逐渐出现意识模糊、活动等困难。主要阳性体格为贫血面貌,颅面四肢甲床苍白,结膜苍白,颈软、无抵抗。经过多天抢救,王小刚于23日17时官方宣布死亡。

《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三)在押人员患病在所内就医的处理:1. 对患病的在押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对不需应当送医院诊治的常见病,应当予以对症治疗,并跟踪观察。(四)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处理:1. 对病情严重或者有死亡危险的,突发疾病、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病情等需要出所就医的,医生应当及时报告所长同意后送医院诊断治疗。

张明辉所长及渭城区看守所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监管人员病情并进行治疗,造成这个后果,已经涉嫌了玩忽职守。

 我儿王小刚突发的消化道大出血,本身还很有可能是渭城区看守所工作人员放纵他人殴打所致,这同样涉嫌玩忽职守。

如果是渭城区看守所民警亲力亲为,自己上手欺负王小刚,未保证正常饮食及用药的问题,那就是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

王小刚被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虐待死亡后曾有多家媒体跟踪报道,随后陆续有几位知情者向我提供渭城区看守所长年虐待在押人员的部分违法犯罪情况(详见后边附件内容)。

为捍卫法律尊严,依法保障王小刚及其他曾被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非法虐待过的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揭开王小刚非正常死亡真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所长张明辉及其他管教的违法犯罪线索。能提供有价值线索者有酬谢!电话号码:18064379278

附件一:举报信(知情者提供)

被举报单位: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

被举报事项:1、强迫在押人员劳动;2、虐待在押人员。

具体说明:

一、强迫在押人员劳动

1、看守所在押人员大部分为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犯人;

2、所有在押人员每天均必须叠元宝,即,给死人烧的那种纸元宝。包装袋上标识的是“绍兴元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车进入看守所送原材料或者将成品拉走;

3、每人每天均有任务量;

4、标准工作时间是8:00—18:00,长达10个小时,中间早、午、晚餐平均每顿饭用时不超过10分钟;

5、由于每人每天有任务量,即便是遇到提审、会见甚至开庭,也一样要完成这个任务。因此,每人实际工作时间要比标准时间长的多。有的人从6:30起床之后就开始干活,有的人则在夜间值班的时候干活……所以,实际上每人平均工作时间远超10个小时;

6、如果完不成当天任务,将面临被殴打、不允许买食物、晚上多值班等形式各异的处罚。如果遇到脾气不好的管教,言语的侮辱、肉体的责罚,都经常发生。甚至有些管教面对一些在押人员提出的正当要求,会回答:你的元宝任务都没完成,你现在没有资格跟我说话;

7、我们所做元宝的原材料为银色锡纸,有毒有害、粉末横飞,但是,我们连最基本的口罩都不给配备,很多人过敏后由于抓挠产生皮肤溃烂,惨不忍睹;

8、这项工作几乎全年无休,每周工作七天,过年休息了3天、十一休息2天,其余法定假日一概不休。

请求:

1、每个监室平均每天出货1箱,1箱相当于48000个元宝,以看守所20个监室计算,每天出货20箱,即,960000个元宝;

2、以市价计,1000个元宝价格在50-100元不等;

3、如此计算,看守所一年产值超过千万;

4、那么,钱去哪了???

二、虐待在押人员

1、看守所早餐:1个馒头、一碗糊糊(用面和水煮成)、公用咸菜;午餐:一个馒头、一份炖菜(里面是不削皮的土豆,每个监室只能打4、5盆);晚餐:一个馒头、一碗糊糊、公用咸菜;

2、监室内无暖气,冬天零下几十度,由于干活,手指均被冻裂;

3、监室内无电扇,夏天室内温度40几度,所有人生痱子,加之手上全是银粉,导致皮肤溃烂、交叉感染;

4、监室冬天没有热水洗澡,如果想洗澡只能用冷水,导致传染病滋生;

5、每周可以购买一次百货,但百货产品大部分为假冒伪劣产品,过期现象更是常态。但即便是假冒伪劣产品其价格也远远高出市场价格。以沐浴露为例:假冒力士沐浴露200g,看守所内售价:50元,市场价则在15-20元;

6、孙管教负责卖各种肉食,但是缺斤短两,肆意克扣;

7、王管教负责卖川菜,每次必然在饭菜价格上加价;

8、马指导在楼道当众殴打过在押人员;

9、生病永远只有感冒药、消炎药,而且很难要到。生病后也无法得到医生的有效治疗。有些在押人员想要一些可以提高免疫力的药物,就通过律师让家人送进看守所,看守所会接受这类的药物,但是以各种理由搪塞,私自扣押这些药物,最终药物不知去向;

10、每个监室每天只有两桶饮用水,(用来装饮用水的桶类似小型油桶),每人每天只能分配到两杯水(300ml),夏天也是如此,如果不够喝只能接未经过滤的自来水,且自来水经常有异味。即便是分配的饮用水也满是杂质,有很多人都因此得了肾结石,痛不欲生;

11、凡有“领导”视察工作时,看守所会命令大家停止劳动(即叠元宝),并且所有领导询问的问题都要根据看守所所内规定的“报告词”来作答,而这个所谓的“报告词”和实际情况截然不同。例如:问:平时是否可以购买食品。回答:不可以的,只能买日常生活用品,例如洗发水、牙膏等,那些吃的是我平时表现好,所里奖励的;

12、在押人员可以通过律师或者管教,让家人送些必须的衣服或者书籍。可是就连这些衣服和书籍,也经常被管教私自扣押,不知去向。

请求:

宪法保障和尊重人权,我们只是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让我们出来后怎么相信国家口口声声说的依法治国。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希望整治司法乱象,从小处做起。

自我说明:

1、我曾是在押人员,但不敢实名举报,怕被打击报复;

2、我以上所说均为事实,所有曾经进过渭城看守所的曾在押人员可以为证,且看守所的车辆进出记录、监控均可为证。

附件二:原始案情概况

被害人王英强因为儿子王小刚2007年在中国能建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上班时被同事故意放单位值班狼狗咬伤惊吓成精神病,上访十六年得不到依法处理,相反,有关部门和单位雇佣马永奎等人长年对王英强家进行非法监控迫害,不择手段拦访截访。每次王英强或家人外出上访马永奎都会给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并跟踪盯梢,每次王英强上访回来,马永奎就会故意找茬到王英强家院子附近高声叫骂威胁找茬闹事。案发现场的监控设备就是正对着王英强的家门口,长期监控其一家,恰恰完整记录了案发经过。

2022年9月26日(临近二十大召开时间),王英强、王小刚父子到上级企业葛洲坝三公司上访喊冤后,2022年9月27日,被害人马永奎就多次持30厘米长的尖刀到被害人王英强家门口叫骂寻衅滋事。

9月28日上午八点多,马永奎又一次持30厘米长的管制刀具到王英强、王小刚家院子里寻衅行凶,被精神病患者王小刚正当防卫打伤。后马永奎之子被告人马建军开越野车(车牌号陕A3E79D)冲进王英强家院子里冲撞王英强,结果先激烈撞击了其已经坐在地上的父亲马永奎,被害人马永奎因此又重重地撞在铁柱子上,同时越野车推着其下半身使其身体发生了剧烈的扭曲,紧接着又直接碾压过去,被告人马建军下车发现碾压到自己的父亲后,又立即倒车对被害人马永奎进行二次碾压,导致马永奎当场休克(后马永奎经抢救无效死亡。

抢救病历记载:马永奎两侧胸部16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多发骨盆骨折、左髂骨骨折、腹腔脏器多处挫伤出血等),又冲撞坐在自家院子里石墩上的王英强,将石桌、石凳撞坏,王英强下身被撞,头部、上身重撞至前车盖,又被向后撞飞。被告人马建军发现把自己父亲冲撞碾压致休克,把车倒开后,又再次冲进王英强家院子里意图行凶,被王小刚正当防卫打伤。

案发后,西安市西咸新区公安分局第一时间抓走了精神病患者王小刚,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曾对其上老虎凳五天,之后又将王小刚非法关押至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王小刚的辩护律师及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及变更强制措施均遭法官和检察官拒绝,理由是渭城区看守所从来没有书面报告王小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后王小刚的辩护律师曾多次到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合法会见王小刚也被渭城区看守所拒绝,理由是没有渭城区法院和检察院的同意,不允许会见。

真凶马建军在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和渭城区检察院及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伙包庇下至今逍遥法外。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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