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居住证,九天行政拘留——谁在制造对上访者的系统性迫害?

11月26日,辽宁大连上访公民盛兰福前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遵循的是法律程序,却换来一纸拘留决定。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将其行政拘留九天,甚至没有说明具体违法行为。这一事件让人深刻反思,中国上访者的权利为何如此脆弱,合法维权为何被视作“威胁”。

据盛兰福的家属透露,房山警方仅以电话告知拘留决定,未说明拘留细节。盛兰福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无论是“寻衅滋事”还是“扰乱秩序”,这些模糊的罪名都成为打压上访公民的惯用手段。在上访者眼中,法律早已不是保障权益的武器,而是一道高墙,将他们的声音阻隔在体制外。

“扰乱单位秩序”:地方政府打压上访者的万能借口

盛兰福的案件充分暴露了地方执法机构滥用法律条款的现实。按照行政处罚条例,“扰乱单位秩序”适用于对公共场所或单位正常秩序造成明显破坏的行为。然而,在盛兰福案件中,他仅是在派出所要求下履行办理居住证的义务,为何被认定“扰乱秩序”?这背后是一套精密运作的维稳体制,将所有试图挑战地方权力者打压至沉默。

“扰乱单位秩序”的模糊性让它成为警方手中的万能工具。多年来,这一罪名被频繁用于针对上访者的行政拘留案件中,其核心目的并非维护秩序,而是通过行政手段迅速打击可能引发负面舆论的行为。盛兰福的拘留,不是为了秩序,而是为了“维稳”。

上访制度:为民服务的幌子,镇压维权的利器

盛兰福的遭遇揭开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中国的上访制度在设计之初是一种民意疏导机制,但早已蜕变为维护地方政绩的工具。地方政府出于“维稳”考量,往往宁愿动用大量资源限制上访者,也不愿解决其诉求。

大量案例显示,地方政府为了掩盖问题、堵住上访者的嘴,甚至采取非法手段,包括拘留、跟踪、甚至暴力镇压。而这背后,是一套深嵌于体制中的利益网络,将民众的正当诉求排除在视线之外。

法律与权利的呼唤:结束滥权,保障公民权益

针对盛兰福案件,有法律界人士直言,“扰乱单位秩序”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其滥用暴露了执法机构程序正义的缺失。若连合法履行手续的行为都能成为拘留理由,公民的基本权利将何以保障?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更在国际社会面前暴露了中国法治的虚伪面孔。

盛兰福的家属已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对房山警方的决定提起复议。然而,这一过程是否能改变现实,仍然存疑。在这一体制下,上访者的命运往往难逃“被维稳”的结局。

盛兰福被拘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当法律成为打压的工具,当上访者成为体制的牺牲品,中国社会的权利保障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作者|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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