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宗教成“罪名”?甘肃兰州交通大学原副校长李宗义被开除党籍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兰州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宗义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通报,其多项违纪行为中“长期信仰宗教”赫然在列。这一指控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
根据公开资料,李宗义为甘肃张家川人,回族,中共党员,2020年9月退休。今年10月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甘肃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中,除了“权钱交易”“违规经商获利”等传统官场腐败罪名外,“丧失理想信念”“长期信仰宗教”等措辞令人瞩目。
作为高等院校的副校长,李宗义的“严重违纪违法”主要被描述为违背党性原则、破坏高校政治生态、非法收受巨额贿赂等。然而,通报中特别强调其“长期信仰宗教”,将这一个人信仰与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并列处理,折射出中共体制对宗教信仰的绝对零容忍。
信仰成“罪名”:党性至上的荒谬
李宗义的“信仰宗教”成为纪委通报的重点之一,不禁让人质疑:信仰宗教真的能够成为“违纪违法”的罪名?在党性与个人信仰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对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然而,中共党员却被要求“坚守无神论”,不得参与任何宗教活动。这种对信仰自由的剥夺不仅违反了宪法精神,更凸显中共对思想控制的极端化。
从近年来的类似案件中不难看出,中共通过党纪约束、政治高压手段,强行消解党员个人的宗教信仰与精神追求,将“党性”凌驾于基本人权之上。这种现象折射出的是一种对意识形态的恐惧与极端防范,甚至不惜将宗教信仰等同于“对党不忠诚”。
腐败之外的权力失控
通报中,李宗义“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并不意外。然而,官方通报将“信仰宗教”与其经济犯罪并列,甚至作为严重问题重点突出,这种混淆视听的做法显然意在强调“政治纪律”的绝对性。更值得警惕的是,类似的案例背后,往往隐藏着权力斗争的影子。
高校“私有化”:谁该为腐败负责?
李宗义案的另一个焦点在于其任职高校期间的“权力私有化”。将高校当成“私有领地”,大搞“权钱交易”,不仅破坏了高校的教育生态,也揭示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长期存在的监管漏洞。官僚体制对教育资源的垄断,以及行政权力的过度介入,最终导致高校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信仰自由还是党性至上?
李宗义案件的处理方式无疑再一次将中共的极端管控思维暴露在世人面前。宗教信仰本是个人自由,却在中共体制下成为违纪问题,甚至被冠以“丧失理想信念”的帽子。这样的操作不仅无法掩盖腐败问题的本质,反而让中共对人权和信仰自由的侵犯更加暴露无遗。
李宗义案是否真正因腐败而查,或是另有权力斗争的幕后动机,或许尚需观察。但可以确定的是,宗教信仰成为“罪名”本身,已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中共体制内的清洗与迫害,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人看清这个政权对思想和自由的压制本质。
作者|汤生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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