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遮羞布:习近平修宪与宪法日的双重讽刺
12月4日,第十一届国家宪法日,中共再次高调宣传“忠于宪法,尊重宪法”,习近平发表讲话强调宪法的权威与尊严。然而,这场精心策划的政治表演,却与中国法治的惨淡现实形成了鲜明对比。宪法第二章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然而,这些承诺在现实中早已被践踏得支离破碎。异见者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入狱,人权律师被剥夺执业资格,信访者被非法拘禁甚至遭遇酷刑——这一切无疑表明,中共所谓的“法治中国”不过是一场掩饰其专制本质的政治秀。
宪法日的设立,原本是为了纪念宪法权威、彰显法治精神。然而,中共却将这一纪念日变成了权力维稳的宣传工具。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习近平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不仅没有尊重宪法,反而通过修改宪法,为其无限期连任铺平道路。如果习近平对宪法有一丁点敬畏之心,就不会在2018年废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这一修宪之举,不仅直接摧毁了宪法的尊严,也将中国彻底带离了现代宪政的道路。
修宪:法治的终结与专制的升级
2018年,习近平强推修宪,废除了“国家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这一决定不仅逆转了邓小平时代通过宪法制约领导人任期的改革成果,还使得国家权力结构回到了毛泽东式的个人崇拜时代。修宪的背后,是习近平对权力的极端渴望和对任何制衡机制的排斥。从国际社会到国内知识分子,这一举动引发了广泛批评,认为中国正在重新滑向独裁的深渊。
然而,修宪的影响远不止于此。随着习近平对权力的全面垄断,法治的基本原则被完全破坏。原本被赋予保护公民权利的宪法,反而成了打压异见者和巩固独裁统治的工具。更令人痛心的是,这种修宪直接导致了维稳机器的全面升级。在习近平的领导下,公民社会遭到压制,信访者被任意拘留,律师和记者在高压下失去自由。法治的崩塌,不仅是权力的狂欢,更是公民权利的哀歌。
法治的现实与宪法日的谎言
宪法日高喊“忠于宪法”,但现实却是一片法治荒漠。从香港《国安法》的强推到对国内异见者的全面打压,习近平政权彻底将法律工具化,为其维稳和独裁服务。宪法第二章明确写明“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这些自由在今天的中国早已成为禁忌。任何公民若敢以宪法为依据提出诉求,等待他们的往往是失业、监禁甚至更严重的报复。
以信访为例,原本是公民依据宪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渠道,但如今却成为地方政府打压民众的工具。那些敢于信访的人,常常面临着被非法拘禁、送往黑监狱甚至遭遇酷刑的风险。这种暴力维稳的背后,是中共对宪法精神的全面背叛。宪法成了权力的遮羞布,而不再是公民权利的保障。
结语:宪法日的双重讽刺
宪法日不是法治的胜利,而是中共独裁暴露的又一场伪装。在习近平的主导下,中国法治正走向一条不可挽回的危险道路。修宪延长任期摧毁了宪法的根基,权力任性和法律虚置让法治成为笑话。所谓“尊重宪法”的表演,不仅毫无说服力,更是对民众智商的侮辱。
习近平作为中国法治最大的破坏者,将整个国家拖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宪法的意义在于限制权力、保护公民,但在中国,它已经彻底沦为专制的帮凶。这一切,只会让人们对中国法治的未来更加悲观。
作者|程军、李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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