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秀”女法官为7万轻判黑恶:司法腐败不能都算我头上
33岁的延庆法院刑事审判庭原二级法官宋婕被判有期徒刑4年。(图片来源:网络)
4月14日,北京昌平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3岁的延庆法院刑事审判庭原二级法官宋婕被判有期徒刑4年。为此,高雄案牵涉的公检法人员无一漏网。
据北京日报报道,2021年4月14日,昌平法院对被告人延庆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审判委员会原委员于术文,延庆法院刑事审判庭原二级法官宋婕,延庆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贺玉宽,延庆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赵春雨,延庆公安分局延庆派出所原二级高级警长程瑞清,延庆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原副支队长韩庆林等6名政法干警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6名国家公职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收受财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了执法司法公信力,行为分别构成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罪行,分别以一罪或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还被判处3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据判决书显示,北京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8、9月份,宋婕在担任延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期间,在时任该庭庭长于术文的授意下并接受古某某的请托,在审理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雄故意伤害案时,明知该案事实不清、可能遗漏共同犯罪人,仍以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雄有期徒刑十个月,导致高雄被从轻判处,张艳超等恶势力罪犯团伙成员长期未得到查处,以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坐大成势,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高雄案判决后,于术文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焦德全通过赵琳飞给予的现金人民币30万,并将其中的7万余元给予宋婕。
宋婕的供述证明,高雄案到法院前,于术文跟其说有个案子赵琳飞打过招呼,是简易程序,赔偿了30万,准备交给其办,后赵琳飞组织了一次饭局,有检察院的赵春雨、贺玉宽等,还有两个社会上的人,在饭桌上,赵琳飞说有个案子请大家帮忙,于术文说把案子交给其承办,吃饭时有个公安办案的人文其高雄案中其他人找不到怎么办,其说写几个工作说明放卷里,有个“小低个”问其受害人轻伤二级并且赔偿了30万,一般判多久,其说大概一年左右,“小低个”又问十个月行不行,其说也行,还说最好有个谅解书,从轻力度比较大。案子到法院后,于术文说用简易程序快点判。最后判决下来,高雄案判了10个月,宋婕收了78800元。
据了解,现年33岁的山西籍的宋婕于2012年研究生毕业后考入延庆法院担任书记员;2015年6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7月开始办理刑事案件,9月份办理现在涉嫌徇私枉法的“高雄故意伤害案”,即当时当法官还不到2个月;据公开资料显示,宋婕为中共党员,2014年至2017年她连年获得本院先进个人;2015年获延庆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2016年获延庆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
2019年,人民法治曾以《在审执工作中诠释法官角色》报道延庆法院法官宋婕,文中称,法庭上,她是手执法槌、抽丝剥茧、审理过多起疑难、复杂刑事、民事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执行现场,她是专司“三费”案件执行,与“老赖”释法明理、斗智斗勇的“女汉子”。业余时间,她注重理论研究,撰写了多篇案例与调研文章,拿遍了各个奖项。
如今,如此优秀的法官成了阶下囚。有法律人士称,法官不应该把审判权力变现,这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强大公正内心的人不适合在一线办案,容易被金钱和权力腐蚀掉,体制不应该成为个人违法作恶的挡箭牌!
同时,北京日报发布评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北京市政法系统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将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有机衔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刀刃向内,通过集中宣判多名政法干警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和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的决心。当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全市政法机关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本文来自:「记录者刘杰」公众号,原标题《33岁女法官受贿7万余元一审被判4年,一起吃饭公检法人员无一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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