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5年无法火化,近20万巨额停尸费到底谁来出?(视频截图)


亲人去世,入土为安。但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三岔河村的周桂华三兄弟,至今仍然在等待那个能让母亲入土为安的消息。

“母亲的遗体在殡仪馆都停尸五年了,我们跑了数百趟,派出所还是不让火化。”4月27日,周桂华告诉记者。

2016年3月19日,周桂华88岁的母亲石歧云因病去世,拉回老家正在办理丧事时,邳州市运河镇派出所民警来到他们家中,称有人报案说她母亲是被人害死的。初步调查之后,他母亲的遗体被拉往邳州市殡仪馆。

母亲究竟是不是被害死的?警方到底立没立案?周家兄弟至今没有得到答案,他们一次次往运河镇派出所探问究竟,但要么找不到人,要么以周桂华的妹妹周桂彩不同意解剖、不同意火化为由,致使案件无法进行,或无法将尸体归还火化。

母亲殡仪馆停尸五年,或与周桂华和妹妹周桂彩的矛盾有关。五年前,兄妹俩因丈量田地地界时发生冲突。打斗中,周桂华伤及拉架的母亲,自己被判刑不说,还面临着13万多元的医药费等民事赔偿费用。但他觉得冤屈,拒绝赔偿并进行了申诉。而妹妹周桂彩则一直为赔偿费用奔波。运河镇派出所出面拉走他们母亲的遗体并停尸殡仪馆五年,或与此有关。

就此问题,记者多次联系运河镇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他们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88岁母亲病死有人报案说是害死,派出所将遗体送往殡仪馆5年

4月26日,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三岔河村的周桂华向记者反映,他母亲石歧云2016年3月份在弟弟周桂海家去世,拉回老家办理丧事时,运河镇派出所民警来到他家,说有人报案称其母亲是被人害死的,属于非正常死亡。民警现场做了调查,也对他的两个弟弟和两个兄弟媳妇做了笔录。之后,母亲的遗体被警察拉往邳州市殡仪馆。至今已经五年,他们去派出所找了数百趟,派出所依旧扣押着母亲的遗体不放,对母亲是否是被害也并无确切的结论。

周桂华说,母亲遗体被拉走时,他并不在家中,但他的二弟周桂海和三弟周桂君在场。据周桂海回忆,母亲是在他县城的家中去世的。母亲去世以后的3月19日,他们把母亲的遗体拉回老家正在办理丧事时,邳州市运河镇派出所的四五名民警突然来到家中,说有人报案称其母亲被害。民警对他们兄弟俩和两人的妻子分别做了笔录,询问了一些诸如什么时间死的、怎么死的等问题,还向邻居及母亲临死前给其输液的诊所医生等做了调查。做完笔录和调查之后,民警要求他们把他母亲的遗体送往殡仪馆,但他认为母亲是正常死亡,遂拒绝了民警的要求。

没想到过了两天,他们几人又被叫到运河镇派出所做第二次笔录。做完笔录,民警再次要求他们将其母亲的遗体送往邳州市殡仪馆,但周桂海依旧坚称母亲是正常死亡,不愿意往那里送。民警问他如果遗体腐烂了他是否能负责,他回答说能,并在相应的材料上签了字。

随后,民警又叫来法医,对其母亲遗体体表做了初步尸检,得出的初步结论不是害死的。但在当天,运河镇派出所还是派来了三四名民警,他们叫来了邳州市殡仪馆的车要把母亲的遗体送往邳州市殡仪馆,弟弟等人拦着不让拉,但他们说是依法办事,弟弟等人才不敢拦了,便跟着一起去了殡仪馆。

拉走母亲遗体是因为索要医药赔偿金?

母亲明明是病死的,为何有人却报案说是被人害死的?又是谁报的案呢?

说起这事儿,周桂海有点激动。他说,母亲去世时已经88岁了。在此之前,她住了两三年的医院,直到两三个月前,运河镇派出所的民警让他们把母亲从医院里接出来,他们才把母亲接回到自己的家中,由他和三弟两家共同照顾。母亲住院前,得过轻微脑梗;这次住院,是因为哥哥周桂华和姐姐周桂彩打架时母亲前去拉架骨折了;在住院期间,母亲的脑梗复发,后来又在医院摔断了腿。出院时,她整个人处于半昏迷状态,人也不会动了,脑子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喊她个娘,她有时候知道答应,有时候不知道答应。在吃饭上,也是吃得不多,早上给她弄两个鸡蛋只能吃一半,中午只能吃一勺的米饭。

临去世前大约一个星期左右,他母亲的病情变得严重起来,他们就把她送到邳州市医院,但邳州市医院已经不收治了;后来只得到楼下的诊所里给她输液。输液的大夫劝他们不要再输了,针都扎不下去了,再输也没有用了,但他们还是坚持每天给母亲输液。去世当天早晨,三弟一大早来到他家,准备给母亲梳洗、喂饭之后到诊所输液,但发现母亲已经没了气息。


“母亲这么大年纪了,她的死亡是正常的老死,我们怎么会害死她呢?”周桂海说。

那么,是谁报案说他们害死了母亲呢?周桂华说,是其四妹周桂彩报的案。周桂海则说,民警第一次来到家中时,大姐、二姐和四姐周桂华等都跟着,应该是她们报的案。“他们报警是想弄我哥哥的钱,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钱。”

周桂海的大姐夫魏先生说,他们并不参与这件事,更不可能报警把老母亲拉到殡仪馆让人笑话。至于是谁报的案,他们也并不清楚。“是什么原因报的案,老母亲是什么原因住的院,老母亲是怎么死的,可以让他们给说清楚。”

周桂彩则说,说是她们报的案,其实不是,她们谁也没有报案,是派出所出面要周桂华将赔偿的钱拿出来,但周桂华不给,他们就将母亲的遗体给拉走了。

周桂彩解释说,母亲出院时,是由派出所民警出面将她控制在派出所里两天一夜,然后弟弟们合伙把母亲给“偷”走了。母亲在医院住了好几年,本来病都治好了,能吃能喝的,但拉回家就死了,虽然离中医院只有几十米,但他们都不给治疗。“头天俺姐去看俺娘,他们打俺姐;我去了,我说在家不给吃不给喝,虐待死了。”

此外,母亲住院时,医院工作人员拖地时没拖干净,地上留下了水迹,母亲因此摔断了腿,周桂彩认为医院是有责任的;医院给母亲治疗时,又用错了药。她正要告医院,派出所出面将母亲弄走,导致她没法告了。“我现在正在告派出所,母亲去世时我就是去派出所问问母亲是怎么偷走的。”

兄妹打仗伤及母亲,大哥被判刑一年两个月

从上述各方说法可以看出,母亲被运往殡仪馆并停尸五年的原因,跟周桂华与周桂彩之间的经济纠纷不无关系。

周桂华说,他跟妹妹周桂彩打过架。那是2013年的9月17日,他在外跑船路过家乡时,村主任给其打电话说,他母亲与邻居因为土地地界发生了纠纷,让其回来进行处理。之前,母亲认为邻居多占了她的地界,多次与邻居发生争吵,弟弟曾回家丈量过两次,都没有解决成功。这次他重新丈量了地界,发现自己的地头不但没少,其中一头还宽了十几公分,他就说了母亲一顿。妹妹周桂彩听了,就开始骂他;他很生气,就上去打周桂彩,二人就打起架来。母亲见状,上来就抱着他的腰不让他打。

打完架,母亲劝他早点走,他就走了。但没想到到了半夜,派出所的民警给他打电话,说周桂彩告他把母亲的肋骨给打骨折了。他还很纳闷:他走的时候母亲还好好的,怎么会骨折了?再说,打架时,母亲抱着他的腰,他还怕八十五岁的母亲摔倒了摔出个好歹来,还特意用胳臂环抱着她。

对于母亲被打骨折这件事,弟弟周桂海认为,大哥不可能去打母亲的,很可能是在打架时碰到了母亲,但当时是在母亲家中打的架,只有大哥、母亲和四姐三人,没有其他的目击者,而母亲向着姐姐,没人给大哥作证,大哥说不清楚。周桂华的大姐夫魏先生说,他听别人说,周桂华与周桂彩发生矛盾后,周桂华去打周桂彩,母亲去拉架时,周桂华将两人一块打了。

周桂彩说,母亲是被周桂华打伤的,他恨母亲,他们俩打架时母亲去拉他,他就把母亲打了。至于怎么打的,她没看见,但法院已经就其伤害母亲的行为判决过了。

由周桂华提供的《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还原了当时的情形:经法院查明,因母亲石歧云和周桂彩对丈量地界结果不满意,周桂华进行了劝说,与周桂彩发生争执,后二人在石歧云家中打斗,石歧云从中拉架,在打斗过程中,周桂华致石歧云受伤,经邳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母亲石歧云右侧第三肋骨及左侧第8~10根肋骨骨折,其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周桂华说,他因此被判刑了一年零两个月,但他对此并不服气,自己已进行了申诉。

赔偿母亲医药费、护理费13多万元

被判刑不说,周桂华还为伤害他母亲付出了代价。

得知母亲骨折后,周桂华他们将母亲送往了邳州市人民医院。住了69天的院后,医生认为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让他母亲出院回家静养一段时间,他和女儿便一起办理了出院手续。但妹妹周桂彩知道后,要死要活地威胁母亲,又把母亲弄回到医院,之后便在医院住了501天,期间母亲又出现了肾功能异常、高血压、脑梗塞、摔断腿等事件,欠了医院8万多元的医药费,最后还是在派出所出面的情况下才出了院。

2014年9月30日,母亲石歧云和妹妹周桂彩就周桂华故意伤害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两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5万元。2015年8月,邳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周桂华赔偿其母亲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共计13万多元,扣除已支付的3300元,共计12690元。

判决书下达时,周桂华尚在狱中,由于不懂,错过了上诉期。这笔赔偿款,在他看来完全是敲诈。

他称,母亲住院69天治疗骨折所花的费用,应该由他来拿。但周桂彩强制把母亲弄到医院住501天所化的费用,包括肾功能异常、脑梗塞等,跟骨折没有关系,所以不应该由他一人来拿。但判决书认为,其母亲后来出现的肾功能异常、高血压等经专家会诊与其骨折有一定的关联性,周桂华应该承担这一时期的住院费用。

周桂华还认为,赔偿给周桂彩的501天的7万多元护理费他也并不认同。因为周桂彩伪造了一份在山东济宁一家医院工作的工资表,上面显示其月薪6000多元,法院据此参照上年度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70385.7元来计算,周桂华应该给70385元。

周桂华说,庭审及判决时,他正在监狱服刑。出狱后他便找到了那家医院,该院查阅之后证明周桂彩在该院的工资表是假的,其并未在该院上过班。找到相关材料后,他开始申诉。同时,他也因假工资表问题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其在县城的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

周桂彩说,母亲生病全是她一人管,吃的喝的、尿不湿、尿垫子等哪个不花钱,他们兄弟三个一分钱不给,后来周桂华的案子也判决了,他还是不给钱。自己为母亲看病高息借了几十万,需要拿这些钱来还账。她还说,周桂华提到的伪造工资表法院并未采信,法院是根据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5年20万停尸费谁来出?

周桂华兄妹两人的经济纠纷,或成为其母亲不能火化的主因。

周桂华说,2016年4月17日他出狱后,曾连续两天去找运河派出所于所长,询问母亲是不是被害死的,于所长说初步鉴定不是害死的;他问不是害死的为何不将母亲的遗体还给他们,于所长说你妹妹不同意;他说对母亲的死因有疑问可以解剖,但对方还是以其妹妹不让解剖为由搪塞。他对此说法深表质疑:她报案说是被人害死的,她不让解剖派出所就不解剖吗?你们为什么不依法解剖?

于所长还说,周桂彩说母亲不是害死的,也是虐待死的,或者治疗不当死的。他便问于所长有没有相关事实,如果没有事实,就得把母亲的遗体还给他们。此外,派出所以刑事案件的形式把母亲的遗体从家中拉走,肯定得给他们一个刑事方面的结论。

对于母亲停尸五年还不能入土为安这个问题,周桂彩说,因为是派出所工作人员控制着她才将母亲从医院偷走,她就去找派出所讨要说法,派出所工作人员就让他周桂华把判决书上的医药费等费用给她,但周桂华不拿,所以派出所就出面把母亲的尸体拉走了。“派出所调解给多少钱,俺同意了,他不同意,殡仪馆就给拉走了。”

周桂海说,他姐姐提出调解了很多次,邳州市、运河镇等不少单位都介入了,但都没有调解成功。起初,只是大哥和四姐之间的经济纠纷,报案之后,刑事案件掺杂进来了。大哥跟四姐的经济纠纷,不能牵扯到刑事案件里。母亲被害死这个刑事案件能往下走就往下走,不能往下走了就把母亲的尸体还给他们。派出所里两个副所长都说了,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让所里给弄复杂了。刑事案件到底是谁杀害的,有人杀害就逮人,不逮人就把人家的尸体还给人家。

最让周桂海担心的是,母亲在殡仪馆停尸五年,即便派出所同意将母亲的遗体还给他们,但五年的尸体费以每天100多元计算,也达到了将近20万元。这个费用由谁来出?之前,派出所出面沟通过,说等大哥把姐姐的钱还过之后,派出所可以出面跟火葬场沟通,让他们少拿点钱。但他认为,母亲是派出所拉走的,停尸费应该由派出所来出。

就周桂华母亲去世时是否有人报案称其被害、派出所将其母亲拉到殡仪馆时是否立案、派出所拉走其母亲尸体是否跟周桂华未赔付周桂彩医药费赔偿金等问题,4月29日和5月7日,记者多次跟运河镇派出所原所长于所长联系,其短信回复“正在开会,稍后联系”或未接听电话。5月7日下午,记者给其发去相关采访信息,其回复称,他已经调离派出所,具体情况请联系运河派出所。记者也数次跟该所现任所长沈所长联系,其手机和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发去相关采访信息,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未收到回复。


本文转自:「人民资讯」,原标题88岁老太病死后有人报案称是遇害 遗体5年无法火化停尸费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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