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公安副局长是黑老大 获刑25年
原中共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白波获刑25年。(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前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前主任白波二审被宣判获刑25年。官媒曝白波是当地黑社会老大,其广收黑恶门徒,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无恶不作,白波团伙所犯罪行多达62起,还草菅人命,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
《中国经济周刊》5月17日报导称,法院二审宣判,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权力,建立涉黑组织,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等近50人,在石河子市盘据长达18年。白波滥用职权为该组织充当保护伞,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未遂、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伤。
2018年7月,白波等人被捕,该案件于2020年4月二审终结。白波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25年,其他44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囚1年至20年不等。
报导指,白波案是新疆建设兵团“历史上罕见、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涉黑犯罪案件”。
在白波案判决后,石河子市老百姓奔走相告,当日微信刷屏量21万次。当地出租车司机刘某感叹道:想当年白波团伙在石河子飞扬跋扈、嚣张至极,社会上江湖匪气弥漫,民间邻里谣言惑众,我们老百姓是敢问不敢惹、敢怒不敢言。真是应验了老祖宗的那句古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白波案其实是警匪一家的代表性案例。自2018年1月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然而官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现象频频被曝光。
以2019年为例,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扫黑办主任任世凯、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霍海龙、绥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郝东等人,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落马。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扫黑办主任阎鸿,以及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强也在同年落马。而这只是被公开的部分落马的扫黑官员。
江苏泰兴遭受吴云黑恶团伙和政法系统司法腐败迫害的退伍军人程军表示,扫黑官员涉黑,不仅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更加入黑势力其中犯罪,说明他们更黑。
江苏泰兴在扫黑除恶期间,公然无视党纪国法,充当逞凶作恶长达17年之久的吴云黑恶团伙幕后保护伞,弄虚作假掩盖黑恶团伙违法犯罪事实抵制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办。
法黑权黑才是生养黑恶势力、司法腐败的根生之土、保护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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