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原政协主席李才,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5月14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原政协主席李才,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李才的问题包括对陈巴尔虎旗的一个杀人犯入党、“当选”人大代表负有领导责任。当时,李才任陈巴尔虎旗旗长、旗委书记。

杀人犯是如何入党、如何当上人大代表的?我仔细研究了这个杀人犯被判刑后的离奇经历,感到很震惊。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杀人犯的离奇经历

这起杀人案并不复杂:1992年5月12日,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旗的巴图孟和与白永春发生争执。巴对白连捅三刀,导致白心脏破裂,出血而死。1993年6月9日,呼伦贝尔中级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巴有期徒刑15年。

紧接着,离奇的事件一件接一件发生。

第一,巴没进监狱服一天刑。

1993年8月28日,呼伦贝尔中级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巴收监。但是,巴并未被押解到监狱,而是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

当时,巴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陈旗人民医院进行诊断,并开具医学证明。然后,在一个月内,办完保外就医手续。1993年9月28日,巴直接从看守所回到家中。

第二,巴15年刑期被“依法执行”。

2007年5月13日,巴和他的母亲到陈旗看守所。看守所警官为他开具了《刑满释放证明书》,加盖了陈旗看守所公章。上面写道:巴图孟和犯故意杀人罪的十五年刑期,已被“依法执行”,“现因执行刑满,予以释放。特此证明”。

巴的刑期应从1992年5月12日算起。根据上述证明,巴除了在看守所被关押1年4个月零16天外,在监狱外自由自在地服完了剩余13年7个月零14天的刑期。

第三,巴保外就医13年多无人监管。

巴回家后,等于重获自由,公、检、法、司有关官员,全都放弃监管之职。

第四,巴身体壮实结婚生子。

“澎湃新闻”记者采访巴的一位同学时,这位同学说:“巴图孟和当年的身体很壮实,能有什么毛病呢?”大陆媒体“红星新闻”的记者到巴所在的村采访时,村民告知:“大家都知道,也都知道他杀人了还没坐牢,至于他有没有得肾病,谁知道呢?婚也结了,小孩也生了。”

第五,巴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9年1月,巴申请加入中共。2010年6月,在时任乌珠尔苏木党委书记陶道的关照下,巴加入中共,成为一名中共党员。

第六,巴当选中共人大代表。

2009年4月、2011年8月,巴“当选”西乌珠尔苏木(镇一级的)人大代表;2012年11月,“当选”陈巴尔虎旗(县一级的)人大代表。

第七,巴当选村主任。

2009年10月、2012年7月、2015年7月,巴连续三年“当选”村主任。

对杀人犯离奇经历的分析

2020年9月3日,《半月谈》发表《杀人犯一天监狱都没进过!纸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的文章,披露了巴的上述情况,引发广泛关注。

2020年9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联合纪委、监察委、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监狱等组成工作组,抵达呼伦贝尔市开展调查。

今年4月7日,该工作组发布调查结果和追责通报。调查结果是:巴保外就医违法,保外就医后的监管违法,开具《刑满释放证明书》违法,巴入党违法,巴当选村主任违法,巴当选人大代表违法。

通报称,内蒙古纪检监察机关已认定84名责任人,除已故的10人外,74名责任人被查处。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24人,科级干部33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其中10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巴保外就医问题

1990年12月,司法部、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其中规定的审核程序多达八道,涉及所在监狱、检察院、医院、公安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

但是,根据上述通报,这八道程序上的所有官员,没有一个官员遵守上述规定,全部渎职。首先,医院开出的病情诊断书是假的,然后,其他程序上的所有官员一路造假,最后,将杀人犯释放回家。

巴保外就医后无人监管问题

上述通报称,巴1993年9月至2007年5月“保外就医”期间,在陈旗巴彦库仁镇等地居住、生活。陈旗看守所未按规定向相关司法机关送达保外就医相关法律文书,未履行保外就医考察、续保、收监等职责;当地派出所未履行重点人员管理职责,未采取监管措施;陈旗检察院未履行监督职责;担保人佟拉嘎(巴的母亲)、朝鲁门(巴的姑父)未尽担保人义务,导致巴图孟和长期无人监管。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简言之,就是一个杀人犯,被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释放回家后,成了自由人,负有监管职责的所有官员,在13年7个月零15天的时间里,没有一位官员遵守《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全部失职。

开具15年刑满释放证明问题

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看守所条例”第二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巴被判刑15年。根据“看守所条例”,巴不属于看守所监管的服刑人员,看守所没有资格出具刑满释放证明。

但是,据上述通报,2007年,巴和他的母亲到陈旗看守所,请托时任看守所所长海平,海平指使慧某办理此事,慧某按海平的要求,开具了《刑满释放证明书》。

陈旗看守所所长海平没有读过“看守所条例”吗?陈旗看守所开具这个释放证明,完全是瞪着眼睛说瞎话,将有关法律法规当儿戏,这是严重的渎职犯罪行为。

巴入党问题

巴是一个犯了故意杀人罪的人,按照中共党章的规定,是根本不可能被吸纳为中共党员的。但是,这样的奇事竟然发生了。2010年6月,根据巴的请托,时任西乌珠尔苏木党委书记陶道帮助他加入中共。

这至少说明四点:第一,陶很可能收受了巴的钱财;第二,陶对他管辖范围内的人入党,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第三,犯故意杀人罪者可入党,其他人给陶送钱送物,肯定也可入党;第四,陶在巴入党后升任陈旗水利局局长。陶升官必须经陈旗党委书记同意。那么,陈旗党委书记是个什么人?

巴当选人大代表问题

中共人大代表的全称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乡镇一级、县一级都有人民代表大会。

上述通报称:“在陶道一手操纵下,巴图孟和于2009年4月、2011年8月,违法当选西乌珠尔苏木人大代表;2012年11月,违法当选陈旗人大代表。”

让杀人犯当人大代表,确实是天下奇闻。巴在西乌珠尔苏木当人大代表,肯定是党委书记陶道一个人说了算。巴当陈旗人大代表,必须得到陈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认可。这是县一级的人大组织。巴当年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5年,陈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都不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既然知情,为什么让巴当选?杀人犯能当选陈旗人大代表,谁不能?

巴连续三次当选村长问题

上述通报将此也说成“在陶道一手操纵下”。巴从2009年至2017年,担任村长长达八年。村官虽小,也是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村长的上面是乡长或镇长,再上一级是县长。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陈旗旗长(相当于县长)不知道巴曾经是一个杀人犯?从常识上判断,肯定知道。既然知道,在长达八年里却放任不管,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内蒙古一杀人犯的离奇经历,确实让有正常思维的人感到不可思议,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为什么?我们不妨继续深入考察一下。

此案中,被害人白永春的母亲韩杰说:“我儿子永春太冤了,所以不管10年、20年还是30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会一直反映。”

受害人白永春母亲接受《半月谈》采访视频截图。

1993年起,韩杰一直上访。从西乌珠尔苏木到陈巴尔虎旗,再到呼伦贝尔盟,再到呼和浩特,再到北京。一年、两年、三年……她一直坚持了27年。

对韩杰反映的问题,西乌珠尔苏木(乡镇一级)的领导、陈巴尔虎旗(县一级)领导、呼伦贝尔盟(地区一级)领导、内蒙古自治区(省一级)领导,直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都知道。但是,直到2020年9月4日,从乡镇一级领导到内蒙古政法委的领导,长达27年,对与杀人犯巴图孟和保外就医等有关的重大违法问题,全都麻木不仁。

1978年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3年8月28日呼伦贝尔中级法院要求将巴押解到监狱服刑,到2020年9月3日《半月谈》的文章发表前,长达27年,从乡镇一级领导到内蒙古政法委的领导,对待与上述杀人犯保外就医等有关的重大违法问题,全都有法不依,全都视法律为儿戏。

这说明了什么?如果把司法体制比喻为一座房子,那么,透过上述杀人犯的离奇经历可见:这座房子从下到上,已经千疮百孔,充满了蛀虫。

或许有人说,2020年9月3日《半月谈》的报道发表后,9月4日,内蒙古政法委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021年4月7日,调查结果和问责结果都出来了。问题不都解决了吗?

问题在于:此前27年内蒙古政法委没有一位领导知道此事吗?此前27年内蒙古政法委领导为什么一直不行动?

1993年8月巴的家人为他做保外就医时,从医院开始,相关的所有官员都在造假,所有官员都在违法,所有官员都无人监督,一步错,步步错,一直错了27年。这不是一般性的错误,是整个制度性腐败造成的。

 巴图孟和案在中国并非个案,据遭受江苏泰兴政法系统司法腐败和吴云黑恶团伙迫害的退伍军人程军透露:“江苏泰兴政法系统司法腐败更为严重,自己遭受了泰兴政法系统人为制造的8大冤案涉及22个问题,数千万资产被侵蚀一空,导致目前倾家荡产、居无定所、控告无门的悲惨地步。最高院、中央第四巡视组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对自己所举报的吴云黑恶团伙违法犯罪和泰兴法院司法腐败进行了多次督办,泰兴政法系统官员依旧顶风作案,无视党纪和国法,这一类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团伙和司法腐败官员幕后保护伞的现象已经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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