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批评“锁死家门”等硬隔离防控措施:不合法,也不合理
撰文|陆火Media
为了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了“一律劝返”“锁死家门”等“硬隔离”的防控措施,这些年来,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先后上演。
每每发生这样的事情,总是激起无数民愤。
那么,这样的硬隔离措施,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地方政府可以在防控期间这样做吗?
其实,早在2020年3月6日疫情爆发初期,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在媒体上就严厉批评了这样的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说:
各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要根据当地疫情发展状况因应施策、分类指导,不宜采取对外地人员“一律劝返”、对被隔离居民“锁死家门”等“一刀切”的“硬隔离”措施。这些措施超出必要和限度,影响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臧铁伟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各项部署。依法防控疫情,关键就是采取的疫情防控举措,必须主体适格、手段合法、措施适度。不能采取“锁死家门”“一律劝返”等简单粗暴手段来对疫情进行“硬隔离”。
臧铁伟表示,当前,不仅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很多单位和个人也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加班加点,做了大量工作。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在法治轨道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门等硬性隔离措施封闭村庄、小区,不得擅自采取锁门、封堵通道等粗暴方式实施居家隔离硬管控;除依法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措施的人员外,不得限制其他已采取防护措施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的业主或者租户返家。”
臧铁伟指出,总之,在充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妥善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各地方要依法审慎决策,坚决防止有关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尽可能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影响,为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如今的上海浦东新区,相关政府部门开了倒车,公然违反了全国人大的要求,违背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防控”的指示。
4月23日,浦东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封控区硬隔离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封控片区、楼栋都应作硬隔离,并安排保安24小时值守,硬隔离要在23日24时前完成。
也就是说,昨天晚上,硬隔离已经全部完成了。
从上海居民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可以看到,所谓的“硬隔离”,就是用铁栏、围挡,把楼栋的出入口、小区的出入口,全部封住。
这种做法,最大的隐患是,发生火灾了,怎么办?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汤啸天认为,上海防疫形势严峻,需要根据情况不断调整做法,但依法抗疫是底线,本市出台防疫新政,应先征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意见,避免做出违法决定。
汤啸天指出,楼内大门上铁锁等方式禁止居民外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的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希望浦东新区政府职能部门学习法律,领会全国人大和最高领导人“依法防控”的精神,并俯下身子倾听民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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