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一中国银行变相“套路贷”?
撰文|上官云开
贷款6800万,收取了278万元的财务顾问费和要求支付350万元担保费,这种收费加重企业负担,影响营商环境的事发生在湖北黄冈市。发放贷款的银行是中国银行黄冈分行东坡支行(下称东坡支行),贷款的企业是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嘉晟公司)。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3月,嘉晟公司与东坡支行签订一份6800万元的借款合同。
(1)由王大勇、张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编号为2014黄冈中银保字023号的担保合同;
(2)由该司提供土地、房产抵押担保,并签订编号为2014黄冈中银抵字003号、006号的担保合同;
(3)由该司提供土地、房产抵押担保,并签订编号为2014黄冈中银抵字007号、008号担保合同;
(4)由该司提供保证金质上担保,并签订编号为2014年黄冈中银质字002号的担保合同(该司办妥2014年黄冈中银抵字007号、008号抵押合同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和抵押物保险手续后,该质押合同失效)。
(5)2014年6月,中国银行黄冈分行(贷款银行)与该公司(借款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1)承租人同意该公司将出租给对方的物业抵押给贷款银行,同意贷款银行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行使抵押权,并积极配合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2)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方承租人因租赁关系向该交付的所有款项(含租金),并承诺:该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偿还该公司向贷款银行申请的贷款本息,不挪作他用。
2014年8月8日,该公司分别从王大勇、张婷、田梅的个人账户向该公司开立于中行的565165364520账户汇款共计2800万元用于本次贷款的保证金质押,保证金占贷款金额的比例高达41%。
东坡支行于2014年8月14日贷款放款6800万元,2014年8月15日,该贷款分两笔分别打入王大勇及张丽的开立于中国银行的个人账户,其中王大勇账户汇入2800万元,张丽账户汇入3999万元(账号6217 8576 00014586 635)。同日,在中国银行相关人员的口头授意下,张丽通过该账户将其中的350万元汇入湖北国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立于中国银行的账户(账号:5729 6102 5375),汇款用途注明“付担保费”,该笔汇款的结算业务申请书上有时任中行东坡支行行长的曾猛签名。
嘉晟公司认为该笔贷款太吃亏,不公平。
(1)针对该笔担保费,该公司并未与湖北国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对方也未履行任何担保义务。
(2)2014年3月,针对本次6800万元贷款,该公司向东坡支行支付财务顾问费180.60万元、支付金融市场业务咨询费80万元、支付资金托管及其他托管业务费17.40万元,以上共计278万元。
(3)自2014年8月21日开始,贷款按全部贷款本金6800万元计算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对该公司存放于东坡支行的2800万保证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月21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黄冈监管分局举报,要求对东坡支行收取278万元财务顾问费及要求支付350万元担保费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调查。请求东坡支行将278万元的财务顾问费及350万元的担保费返还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失。
5月13日,嘉晟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黄冈分局的回复:一、无法证明东坡支行以你公司支付350万元担保费作为使用6800万元贷款的条件,也无法证实中行黄冈分行收取或者授意国银担保公司收取350万元的担保费。二、收取278万元的顾问费咨询费,签订了协议,协议对费用收取、权力与义务服务期限进行了约定,双方的协议已经履行。
嘉晟公司王大勇收到该回复后:“欲哭无泪”。希望湖北省营商环境办介入调查,维护企业权益。
(作者简介:上官云开,客家人现居武汉,资深媒体人,评论家。著有《珠海的爱与痛》、《让弱者哭出声》等书。所写稿件使近300名违法违纪官员、流氓黑恶份子受到处理。微信sgyk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