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扫黑大案”首日庭审全纪录:原绵阳中院领导被“缺席审判”
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绵阳曾建斌等人涉黑一案,本案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勤担任审判长,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担任第一公诉人。于5月15日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拉开庭审帷幕。
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绵阳曾建斌等人涉黑一案,本案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勤担任审判长,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担任第一公诉人。于5月15日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拉开庭审帷幕。
在2017年12月1日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湖北十堰四法官被刺案一审宣判,行凶者胡庆刚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四名受害法官对胡庆刚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时考虑到胡庆刚无固定收入,孤身一人,四名法官放弃对胡庆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平安盐都”2019年12月31日通报:在市局统一指挥下,盐都区公安局联合市局刑警支队、网安支队,会同上海警方,累计出动100余名警力,一举端掉位于上海某处的网络“套路贷”公司,抓获53名网络套路贷犯罪嫌疑人。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楼双燕诉亲姐楼燕代持股权确权纠纷案历时近7年,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该案历经原一审、原二审、重一审、重二审四次审判,宝山法院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和相同的证据做出了两份截然相反的一审判决,着实不可思议,而案件本身之曲折,更让人叹为观止!
毕某灵将朋友牛某诉至周口法院,索要350余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牛某则称,自己遭遇套路贷,真实借款只有68万元,12张借条中的后8张系高利的利息欠条。法院审理中确认,案涉借款约定月息高达7分。牛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毕某灵支付利息104.5万元。
日前,网传的一份“立案通知”显示,吴丹红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投诉到了北京市司法局,理由是涉嫌违规炒作案件和当庭诋毁办案机关。4月23日,北京市律协就此投诉立案。两天后,吴丹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收到立案通知,将配合调查。
5月2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其乘坐C6276次列车,途中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并进行反击,最终,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
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比较普遍,这种现象也颇令刑辩同行们不满。我这个案件如果二审不开庭,结果很可能是又一个错案的出笼。案件已经被自治州中级法院发回重审一次,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陈思宇若真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无可厚非,是否可以考虑对其取保候审,在不影响调查案件的情况下,让其回家照顾家中老小。
王大伟律师和徐剑飞均认为:指控秦燕、胡燕多次阻拦河道施工滋事不成立,秦燕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尽快无罪释放。
李庄亦在微博中称,3月27日开庭至今,你们每天的笔录记载都是“公开审判”。有一天公开了吗(哪怕一天),即便旁听席0人,家属也被你们强行阻拦在外,为此还发生过冲突!这样“公开”的谎言,堂而皇之写在庭审笔录,恐怕将来还要写进庄严的判决。这已涉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犯罪。
付廷祥案庭审已进行了六天(4月20至21日,5月5日至6日,5月8日至9日)。除了第一天外,法庭每天都有空着的旁听席位,但想旁听的被告单位法律顾问、辩护人所在单位实习律师及其他公众,就是不能进入法庭旁听,甚至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
中央政法委各位领导,我们是绵阳曾建斌被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辩护律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绵阳已去法治甚远,若不及时制止,恐将影响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我们深感忧虑,因此汇报中央,恳请中央予以关注。
郑峰,原福州市连江县敖江派出所所长,一审被控徇私枉法罪,免于刑事处罚。对于枉判结果,二审郑峰已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将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全国著名刑辩大咖徐昕教授和斯伟江律师无偿援助辩护。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如果你院今天不打算召开庭前会议,可以提前说,何必放我鸽子?非要这么任性吗?
施悦是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刑事女法官。去年中,本来对生活和工作都很满意的她,感到天塌下来了。
2005年,郑成月抓住一个逃犯,却得到惊天事实:“11年前枪毙的那个小伙子是无辜的。”当时是副局长的郑成月,在一次人口流动调查中,抓捕了一直以来逍遥法外的逃犯王书金。在对他的审讯中,发现了一个埋藏十数年的真相。
5月7日,一份落款为“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智凤派出所”的《公安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在社交平台流传。这份《公告》内容称,2022年5月以来,姚治友恶意邮寄1000余封信访信件到国家信访局、公安部等部门,严重扰乱了相关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
在我们这个时代,学历和背景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发展和机遇。但我们应该明白,最终决定一个人成就的,不是学历和背景,而是个人的品德、能力和努力。正如民间所言:“英雄不问出身,学历不代表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