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质疑

福建古雷“骗补窝案”之一林建新被判贪污、受贿罪申诉一案最近有了新进展。近日,该案申诉代理律师仲若辛前往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当面陈述意见。

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李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月25日刊发于《检察日报》的《准确认定网络寻衅滋事犯罪》,因主张“善意也可构成寻衅滋事”而引起了热议。目前,《检察日报》电子版已将该文删除。道理总是越辩越明的,法度研究院邀请前资深政法记者、“新锐律师计划”一期成员蓝天彬律师,共同探讨寻衅滋事相关法律问题。

10月26日下午,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般而言因违法强制拆除引发的赔偿,为体现对违法征收和违法拆除行为的惩戒,并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赔偿不应低于因依法征收或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哪怕房屋已经灭失,一般也不应低于赔偿时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一个多月的网上立案也没有受到结果后,律师坐上4个半小时的高铁去仲裁委现场立案,被告知因案件涉及刑事案件,所以不能立案,而且不能出具任何文字材料。

几十个家庭的命运因此改变,家属们四处奔走喊冤。在被抓捕者中,有的还是刚刚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有的甚至上班不到一个月,还没领过工资;有的员工婚姻破裂,妻离子散;有的员工在被关押期间,亲人去世,阴阳两隔。

“基层警务”这篇文章把这来之不易的成果污蔑为“无耻的表演”,把人民法院的审慎态度指责为配合“无耻表演”,这既是对律师行业的侮辱,也是对人民法院的不尊重,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伤害。

10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该“黑社会团伙”极不寻常,成员中有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级工程师等,且有一家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企业成被告单位。“这是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涉黑头目张德胜的家属说,“咸宁市个别公安干警借扫黑之风干预经济纠纷,陷害民营企业家。”

民事枉法裁判罪,规制的对象是法院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枉法判决的行为。就是法官在民事审判行为中,受到他人说情,违背事实法律作出错误判决,导致受到不公的案件当事人,愤恨之下,携带炸药前往该法官办公室,最终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

贵州一男子被指控深夜翻墙进入停车场,在单位领导的小车上安装爆炸装置,次日对方开车时被炸死,同时受伤的还有其妻子和同事。案发后,该男子一审被判处死刑,上诉后改判死缓,坐牢23年出狱。27年来他一直在喊冤,称在打麻将根本没有作案时间。2020年11月30日,记者采访获悉,贵州高院高度重视,日前已找他进一步了解情况。

日前,安徽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即上诉人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志才限制减刑;上诉人王夫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

大家都认为,能在检察日报发表文章的不是教授就是学者(包括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文章作者署名叫秦文品,单位是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大家想当然就认为秦文品是法学院的老师或者教授。可是我今天才得知,秦文品只是澳门科技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惠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7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省能源局局长汪洪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为了能够让人大代表关注父亲的汤天众遭遇,关注企业命运。汤天众的女儿汤慧妍于2017年3月21日凌晨2时许,在人大代表下榻的酒店,将书面材料从房门底部缝隙塞入代表房间。而正是这一举动,汤慧妍被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新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决定拘留汤慧妍七日。

在落马近1年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振伟受审。据检方指控,张振伟涉嫌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民法宗旨己经明确指出,一切法律条款的制定,必须以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准绳。并且代表多数人的利益。 任何时候,不能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更不能利用法律,来变相充当极个别的少数涉嫌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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